温州市读后感评比
优秀作品展示
从到,温州市初中生读后感评比已历经十年寒暑。十年间,来自我市各初中的少年们踊跃参赛,用情感充沛、哲思深刻的优秀习作向我们展示着温州学子读后感创作的无限热情。以读后感评比为载体,着力推进整本书阅读,是温州市语文人持之以恒的追求。
年12月,由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主办的年温州市初中生读后感评比大赛圆满落幕。本次比赛共评出一等奖25名、二等奖48名、三等奖70名。
小编为大家诚挚推荐的三位少年,他们或在“沙乡”的阅读历程中感悟生命的思考,或在反复阅读中感悟“西游”“朝圣力量”,或从堂吉诃德“骑士精神”中品味讽刺意味。少年们结合自身阅读体验,倾情讲述他们与书的邂逅,与生活的交流,与世界的对话。
精彩速递
作者
学校
获奖作品
陈白
温州市实验中学
《沙乡阅读历程——五读沙乡年鉴有感》
刘禾漪
文成县海亮华侨学校
《朝“圣”——读西游记有感》
章子敬
温州市第八中学
《从低俗滑稽走向恢弘严肃——读堂吉诃德有感》
BOOK
01
沙乡阅读历程
——五读《沙乡年鉴》有感
作者简介
大家好,我叫陈白,来自温州市实验中学。我是一个热爱生命、热爱生活、阳光开朗的大男孩。我喜欢所有的动物,喜欢交朋友,喜欢与人交流。我擅长严肃戏剧表演,喜欢摄影与视频制作。我还喜欢阅读,并对文学与语言有非凡的执念。课余时间我也会打打羽毛球、耍耍长剑。我坚信,人总要做很多奇奇怪怪的事,但请一定要把它们做好。
◆◆◆◆
四年级时,我无意在家中的书架上发现了这本封面简洁,文字前半细腻生动、后半凝重深奥的书,那是我与沙乡的懵懂初见。
到如今,这已是我第五次反复阅读了。我与本书,与利奥波德,与威斯康星的那片沙乡,似乎有注定的不解之缘。
再读,夙昔之殇
自三岁起,我的身边便有动物朋友的陪伴。如今,我还会时不时回忆起与它们相伴的岁月。这,是我关于生命、关于自然的启蒙;这,是我心中“土地伦理”的第一声吟唱。
故事始于年的一个下午,我和奶奶从菜场中带回了五条泥鳅,并决定把它们养在一个大鱼缸中。
第一年,我将其中一条银灰色、尤为壮实的泥鳅起名“小盼”。也是在这一年,小盼在鱼缸中结识了它的挚友——一条银白色的鲫鱼“小鲤”。小鲤的动作总是快它一步,大卵石上最干燥、新鲜的虾粮也就不再是它的财富了。看朋友们日日在水中自由徜徉,我可以不再关心纸张、算数与墨水。知道吗?看着他们,我有时亦向往着曳尾于涂。
九年后,那是年的一个下午,我在外婆家,爸爸妈妈突然告诉我小鲤死了。我不相信,爸爸就给我看了一张照片:一只银白色的小鱼,翻着肚皮,躺在水面上,一动不动的。我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一旁的外公不经意间的一句话更加刺痛了我,他说:“鱼死了有什么关系?再买一条不就是了?”殊不知,这个见证我成长的挚友于我早已无法割舍;殊不知,九年故事的戛然而止,让年仅十二岁的我认知了一种名为死亡的诀别。
回到家,我没有多想,就把它的遗体安葬在一株铜钱草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也许只是因为我想让不再鲜活的老朋友能够以物质的形态帮助另一个生命更好地绽放吧。直到一年后,我第二次翻开《沙乡年鉴》时,这模糊的思考才被扉页上的文字所明晰:
“我深爱一棵年轻的北美白杨,因为有一天,它会老去。”
在《好橡树》的结尾,利奥波德又一次以长者的姿态向我阐释了他面对死亡的方式——彼时,他喜爱的一棵老橡树已然变为了炉灰与红炭:“待春天到来,我会把这些白色的炉灰重新放回到山脚下的果园里,届时它们将重新回到我身边,或许是以一枚红苹果的形式,再或者是以一种进取精神的形式——某种让10月里肥硕的松鼠不知何故却又忘我地播种橡实的精神。”我愣了一下,提笔在一旁写下了利奥波德告诉我的那五个字——天地大轮回。
也许今年冬天一个有趣的灵魂会在我身边逝去,但我不担心,因为我知道来年春天,它还将会以一株郁郁葱葱的铜钱草的形式回到我的身边,融入这天地大轮回之中。这,方是生态。从这以后,我便做了一个决定,我决定将之后逝去的每一位动物朋友都安葬在一株铜钱草里。让死亡,成为一次坦然的传承。
今年,因为一次搬家,那个大鱼缸被放在了储藏室中。在水中,还有陪伴一位男孩从幼儿园走进初三的银灰色传奇——小盼,同时也是我身边仅剩的动物朋友。想不到这一放就是半个月,等到我们再想起它时,缸中连淤泥都已经完全干涸了。正当我们绝望地清洗鱼缸时,生命的奇迹从龟裂的淤泥中一跃而出——小盼竟然还活着!它虽让我看到了生命的顽强,但这一幕却也让我开始反思:如果小盼在鱼缸中呆的时间再长一点,它是否就会因为我们的一时疏忽而丧命?它的生命其实完全受限在我们的手中。对于动物朋友们来说,翱翔苍穹、曳尾于涂,才是它们真正的归宿。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决定——将小盼放生。在把它放回河里的那一瞬间,我有太多的不舍,但更多的是释然,眼看它渐行渐远,我深切体会到:也许我们能给动物创造适宜的环境,能给它们足够的爱和陪伴,但这一切都抵不过生命最本真的价值,抵不过大自然所定义的正确:让每一个生命回归自然,活成它本该有的样子。
小盼的远去,结束了我与动物朋友们相伴的时代。这也让我第三次捧起《沙乡年鉴》,让我更深刻地理解利奥波德在全书的最后一文《结论》中所言:“当然,我所谓的价值,不单单是其经济价值,更在于它此外的更深层次的价值。这种价值,便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哲学、审美意义上的价值。”
生而为人,越是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们便越有去审美、去尊重这天地本色、众生百态的责任。
四读,野性之影
第四次重温沙乡,是因为在学校组织的阅读分享会上,我说到了这样一个辩题:“是否应该在威斯康星给利奥波德建一座纪念馆。”我始终坚定地站在反方,反对这一行径。“用事物或行动对人或事表示怀念”这是词典上对“纪念”的定义,“与一个人、一件事产生共鸣后做出缅怀,才无愧为纪念”,这是我对所谓纪念的补充。
听着,取消标本。精美的标本,看似能够永久地保留众生百态,但也正因如此,它违背了我们纪念的初衷。因为用一个个标本把土地禁锢,便意味着你否认了之后所有的可能,并意味着你否认了生命的魅力——变化。这如“及时行乐”般的短见与愚蠢,稍经推敲便可发现与利奥波德所欣赏的那一片土地大相径庭。
看似简单的二字“活的”,其实绝非标本所能表达。试想,一双塑料制成的眼眸虽可能经过精心雕琢,但却永远无法反映出一只雄雉因翅膀上的羽毛被清晨的露水打湿而表现出的烦躁;一对由铁丝支撑的耳朵,虽可能经过精致的摆放,但终究无法表现一只野兔午后的慵懒。甚至可以这样断言,在这所纪念馆中,《大雁归来》的标题下,必定散乱地摆放着几个羽毛标本,这些伟大的候鸟“用它的勇敢和意识证明了更有价值的东西,却在某些人的意识里马上就变成了一堆羽毛”。这些伟大的候鸟终其一生,所留下的虽只是一撮羽毛,但利奥波德知道,他们所经历的,远非一撮羽毛能够概括。
而土地上难以捉摸的变化带来的,便是自然中的无限可能。这也正是为何利奥波德端起猎枪只为了和家人在老树下静观大雁舞蹈,为何利奥波德拿起鱼钩只为了将溪中的鳟鱼带往下游。很简单,他明白:少一只大雁亦或少一条鳟鱼,来年的年鉴中,便减少了一份美的可能。
我们喜欢在记忆中品味美好的事物,因为在记忆中它们会变得朦胧,正如《绿色的泻湖》中所说:“故地重游不仅会把旅行搞糟,还会害得最初的记忆也失去光彩。只有搁在心里,冒险之旅才会永远生动如新。”但若是摆上几个标本,一切就变得那么绝对,那么充满限制,那么死气沉沉——本应美的东西,因为刻意挽留而将失去美感。这便是为何需抛弃那些标本,因为土地永远是动态的。
追求永生者,必定苟延残喘;向死而生者,终会“吾性自足”。
听着,取消资料。博物馆也好,纪念馆也罢,无不为了将一人、一事准确无误地呈现、还原,而去追求那最详细的资料,甚至不惜配上音频、视频来把所有他们妄图呈现的东西掰开揉碎,好让所有人看个通通透透。
但请不要在利奥波德的纪念馆中放入任何详细的资料,哪怕是一片荒地,一棵橡树,一条溪流。因为其本人如是说:“我乐于提出这样的见解,即神秘的东西应该让他一直神秘下去,如果我们对大约所有的行为都明察秋毫,那么整个世界就会变得暗淡无趣。”我们大可以试着去解释一些自然的秘密,但请保留那么一些自然不想让我们去解释的。微小的细节中,蕴涵有无限的想象空间,方是土地的奥秘与魅力所在。
哪怕一寸的留白,就还有一寸的无垠。放下我们妄图记录一切、解释一切的姿态,去欣赏毛脚鹰对雪的单纯思考,去打听松树是如何健谈吧!
五读,共鸣之歌
我跪在土地上,寻找春天。
这话出自《沙乡年鉴》的《葶苈》一文。原句是“那些跪在土地上寻找春天的人……”到底何谓我与沙乡,与利奥波德的不解之缘?当我第五次开始阅读沙乡,我认为我悟到了,利奥波德与我是两个仅仅被时空所隔的虔诚圣咏者。为什么是圣咏?为什么他不只是一个环保主义者?为什么我的眼泪滴在了梭罗的名字上?
圣咏是教堂中的唱诗班唱的一种曲式,赞美、感恩。而对站在威斯康星的这个小人儿来说,沙乡就是他终其一生去欣赏,去对话的教堂。阳光之下,沙乡之下,是一种叫做土地的信仰。它与其他宗教不同,它不解释任何事物,亘古不变,却又任人摆布。在沙乡,只有一个人,悟到了像山那样思考,不求一味索取,而欲谨慎维护一份微妙的平衡。使大山的晨雾未曾湮去时,会有一只鹿被地平线的曙光叫醒并望去;使荒原的狂风跐蹈时,无法挡住狼群眼中闪烁的绿光。利奥波德之虔诚,在于他不仅于自己的土地上与山共同思考、践行,还成为了一位圣咏者,咏叹着大草原的每一个生日。
如果你与神明比肩,那么你还是一个信徒吗?不,你是圣徒。
圣·利奥波德是一片飘渺、不为人所知的荒漠,而非一个作家,一个可以用字母缩写概括的坐在火炉旁边写作的环保主义者。他所行驶的,是对每一棵大果橡的维权吗?不,他只是会在伐木时比其他人多想到一点:松树是很健谈的。倘若赠你一朵永不凋零的玫瑰,你会欣喜吗?而圣徒深爱一棵年轻的北美白杨,因为有一天,它会老去。追求永生者,必会苟延残喘;向死而生者,方可“吾性自足”。
“野蛮是这个世界的救赎。”我曾一度否认梭罗的这一观点,直至我读到那宿命的理论——熵增定律。宇宙,无论如何维序,终归热寂,终归混乱,终归无序,终归野蛮。这是一切的伊始,亦是结束。利奥波德啊,这也属于哲学与伦理的范畴吗?或者只是瓦尔登湖畔的木屋,真的是你心之所向。看见书中二人精神会面的那一刻,我,哭了。
“咏叹吧,唱吧,跪下吧,在土地和心灵中,寻找春天。”合上《沙乡年鉴》,我在暮色苍茫中清吟。不,沙乡于我,是一场永不停息的阅读历程。
◆◆◆◆
指导师点评
魏老师
陈白,真是一个赤诚又可爱的男孩。在别人奔走于补习班的时候,他在家里养泥鳅,养鲫鱼,养小乌龟,开始了关于生命和自然的启蒙;当别人从宠物之死中感受到悲伤时,他却从利奥波德的文字中学会视死亡为一种坦然的传承;当别人以爱的名义圈养宠物时,他却把陪伴九年的“小盼”放生,让这个生命回归自然,活成它本该有的样子;当别人主张给利奥波德建一座纪念馆时,他认为那些死气沉沉的标本将会使土地失去动态的美感;当词典上定义“纪念”是“用事物或行动对人或事表示怀念”时,他却有自己的理解和补充:“与一个人、一件事产生共鸣后做出缅怀,才无愧为纪念。”作者五读沙乡的历程,就是他一次次与自然对话、与生命对话的过程。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陈白说:“生而为人,越是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们便越有去审美、去尊重这天地本色、众生百态的责任。”没有一颗赤子之心,是断然读不出这般自然之语的。阅读无止境,生长亦无止境……
(温州市实验中学魏金德)
02
朝“圣”
——读《西游记》有感
作者简介
大家好,我叫刘禾漪,出生在文成县的一个书香之家,现就读于文成县海亮华侨学校班。从小耳濡目染文学艺术,让我对音乐、书法、阅读有着浓厚的兴趣和极高的天赋。我有开朗活泼的性格、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明亮的双眸中透视着美丽的梦。以笔为翼,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
打小便从长辈的口中受到了要读圣贤书的教诲,什么“读书之乐乐陶陶,起并明月霜天高”“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诸如此类的。然囿于年少,天性使然,这其中对于“窗外事”与“圣贤书”的内心斗争往往是更憧憬于窗外的。即使是被父亲手中的戒尺逼回桌前所拿起的书本,也必须是趣味十足、情节生动的。由是乎,《西游记》便成了我读了又读的“可书”了。可能也正是这样的多次翻读,让我对于圣贤书之“圣”,有了直观的认识,更有了多维度的触拥与朝拜。
一
初次接触《西游》,是从听读开始的,父亲在一边拿着装帧颇为精致的读本,我坐在旁边。父亲是位语文老师,读得倒是很有抑扬顿挫之感。在那并不平淡的朗读中,我完成了我的《西游》初读。虽然,整个听读大都是懵懂状态的,但是听着听着,对有些桥段和人物是留下许多深刻印象的。再加上后来父亲买来的“助读神器”——绘本,文字不多,寥寥几语,大多是彩绘。那时的我,比对着画中人儿,记住其形体招式,口中念叨着“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变”等词汇,配上手中不知哪里弄来的小木棍,一头系上些麻绳,俨然是简易版的拂尘,或将两头削顺溜了的米许长的杉树条舞得“混不透风”,窜上窜下地扮起了“孙猴子”“太白金星”等人物形象。
每每一群小伙伴玩耍,最爱抢的“角”定是那猴子,因为猴子不仅名号响亮——齐天大圣,本事也厉害,招数奇多,花样也奇多,看我“七十二变”——“变”,看我“筋斗云”,“哪里来的妖怪,看打!”倘使抢不上悟空,如来佛祖与师父唐僧则是退而次之的选择,因为他们俩能把猴子克得死死的,一个“五指山”,一个“紧箍咒”。最冷门的则是那老记不住招式的沙和尚和白龙马,沙和尚留下唯一的印象就是——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白龙马出场频率倒高,但是得被人骑,不难领会,一伙伴骑在身上,被他勒着领子,发着“驾,驾”驱马声的憋屈。
因而那时,何为“圣”?能上天能入地,有一身大神通,具有大本事的就能称之为“圣”了。虽为女儿身,却能时常见到我舞棒弄枪的模样,爱屋及乌的,《灌篮高手》《奥特曼》等成功塑造了大本事人物形象的动画片,都成了我必追的。现在的性格如此跳脱,与此应是脱不了干系的。
二
随着自己识字量的增多,有了诸多通俗读物的铺垫,我终于可以逐字逐句地独立阅读《西游》了,读的过程很是吃力,往往是一个章节就要花要大半天的时间,整个阅读显得有些支离破碎。不过,幸得是在暑假,这不,又在播86版《西游》了。因而无论是书里的还是剧中的,自然也留下许多印象,对于“圣”的认知也就丰盈了些。
在书中,这师徒四人去往西天,历经宝象国、乌鸡国、车迟国、西梁女国、祭赛国、朱紫国、狮驼国、比丘国、灭法国九个国家,外加凤仙郡、玉华州、金平府三个地方,即“九国三地”,总程十万个八千里,纯用脚步丈量,一里计为步,得有万步,途中遭遇八十一难,降伏混世魔王、牛魔王、黄风怪、白骨精等大妖96个,小妖不计其数。这般艰难,没有大毅力,是断然难以克服的。
而作为播放次数最多的影视剧,之所以播了又播,应不是因为现如今同类题材之匮乏,更多的是这部戏的里外折射出来的大毅力。86年,P图荒的年代,后期特效连5毛钱都不到,靠的就是演员的敬业,实地取景,资金不足,拖拖拉拉好久才拍完。曲折却也庆幸,六小龄童的孙悟空形象入木三分,大师兄其动作,其神态,从来不是静止的,每次言语时,其腿,其手,皆有造型。火眼金睛,更是一绝,其眼睛外部与眼神内部动作极多,偏又很搭,整体很是协调。还有这部剧里,孙悟空的打戏从头贯穿到尾,倒是狠狠地满足了余幼时的英雄情节。
说来,那段时间还有个让我印象特为深刻的,是那猴子身上表现出来的勇于斗,敢于斗,乐于斗的斗争精神。
他斗阎王老子,闯进地府索取生死薄,勾销猴类名字;
他斗满天神仙,打出“齐天大圣”之旗,要做一个与天地山川“齐寿”的大王,更要做一个与天地齐平的大圣;
他斗如来佛祖,面对如来佛祖的发问,敢答“我有七十二般变化,万劫不老长生。会驾筋斗云,一纵十万八千里”;
他斗一众妖怪,钻到妖怪肚子里,打滚、踢腿、上窜下跳,疼得妖怪满地打滚,不停求饶。
他敢在玉皇大帝面前傲立,自称“老孙”,叫玉帝为“老官儿”;为报复王母娘娘不请他参加蟠桃大会,就来了个“乱蟠桃”,还因酒醉误入兜率天宫,在太上老君丹房中大嚼金丹,不屈十万天兵天将,打烂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又是一场大闹,使得“九曜星闭门闭户,四大天王无影无踪”。
总之,不管能不能打,打得过打不过,抡棒先干,干它个天翻地覆。
也巧的,那段时间正好在热播《亮剑》,与父亲交流中,明白了猴子与李云龙身上共同具备的这种古之侠者的“亮剑”精神。猴子之所以能让这么多人喜欢,与他身上的敢于亮剑的精神光环是离不开的。
因此,幼时认为“圣”者就是具有大本事的理解,开始丰盈起来了。何为“圣”?光有大本事不够,还得有坚韧的毅力和敢于亮剑的斗争精神。一旦认准某事,能不惧艰难的、心无旁骛地一直做下去,才是“圣”。有时想想,自己从幼儿园开始学习古筝和书法,败了几次还能坚持到现在,仍不敢有半点松懈,很有可能是受这份“圣”的潜移默化。
三
偶然参加的一次《西游记》阅读交流会上,大家质疑起《西游》中的不合理之处,问题很是有趣,列举几个:为什么猴子被五指山压住他不变小出来?为什么神仙那么多厉害的法宝在后来把猴哥打那么惨,开始闹天宫的时候不拿出来?唐僧的几个徒弟都会腾云驾雾,悟空更是一个筋斗云能翻十万八千里,为什么不直接载唐僧前往西天?
仔细想来,《西游记》中的诸多疑问,正隐射着西游众生相的别样人性光彩。
以为何步行前往西天为例。徒步去西天取经除了能见其心诚志坚、一心向佛的真诚之外,还迎合了佛家老早就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之说的核心内在,入地狱不是简单的无意义的牺牲,而是不入地狱如何救地狱众生的智慧。走路到西天更能一路深刻体会众生之苦,才能更好救众生于水火之中。《西游记》第八回:如来讲罢,对众言曰:“我观四大部洲,众生善恶,各方不一。东胜神洲者,敬天礼地,心爽气平;北巨芦洲者,虽好杀生,只因糊口,性拙情疏,无多作践;我西牛贺洲者,不贪不杀,养气潜灵,虽无上真,人人固寿;但那南赡部洲者,贪淫乐祸,多杀多争,正所谓口舌凶场,是非恶海。我今有三藏真经,可以劝人为善。”唐僧师徒每到一个地方都宣扬佛法,他们走过的地方,老百姓心中自然就有了佛教的印像。因此,《西游》众生相之大爱、救济苍生之大夙愿怎不能让人起敬?常说古来圣贤皆寂寞,以一人之寂寞换得众生之欢喜,该是最大的“圣”了。
从《西游》泛开去,古今能留名的圣者基本都有这样的救世济世情怀。“先忧后乐”的范仲淹,“与民同乐”的欧阳修,几经贬谪的苏轼,骂了皇帝的清官海瑞,从容赴死的抗战七君子……都是有这样的耀眼济世情怀的。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心有社稷,胸怀苍生,为大“圣”也。
四
作为准七年级新生,《西游》是假期阅读任务,需要完成阅读单上的老多问题。也因这次再读,读得仔细,对“圣”也有了更深刻的感悟。
就拿那三个徒弟的形象来说,六小龄童的孙悟空,几近以假乱真的程度,但它未必像孙悟空,最起码,不像原著小说里的孙悟空。
那孙悟空究竟为何等模样?吴承恩这样描写:
《西游记》第三十六回,宝林寺的僧官看到他“真个是生得丑陋:七高八低孤拐脸、两只黄眼睛,一个磕额头;獠牙往外生,就像属螃蟹的,肉在里面、骨在外面”。别不信,最像此描述的,是《西游降魔篇》里的孙悟空。
猴子还有吃人习性。《第二十七回》:
行者笑道:“师父,你那里认得!老孙在水帘洞里做妖魔时,若想人肉吃,便是这等。或变金银,或变庄台,或变醉人,或变女色。有那等痴心的,爱上我,我就迷他到洞里,尽意随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还要晒干了防天阴哩!”
马德华的八戒,闫怀礼的沙僧,也是如此。
猪八戒远不是86版那个肥头大耳嘟嘟嘴的卖萌猪,吴承恩如此写《西游记》第二十九回:
“我那大徒弟姓猪,法名悟能八戒,他生得长嘴獠牙,刚鬃扇耳,身粗肚大,行路生风。”“他本是天蓬元帅临凡,只因错投了胎,嘴脸象一个野猪模样。”最像原版猪八戒的,是张纪中版的。
沙僧哪是那木讷品性,唐僧的前九世很可能都被沙僧吃了。《第八回》这样描述:
那怪道:“我愿皈正果。”乃向前道:“菩萨,我在此间吃人无数,向来有几次取经人来,都被我吃了。凡吃的人头,抛落流沙,竟沉水底(这个水,鹅毛也不能浮),惟有九个取经人的骷髅,浮在水面,再不能沉。我以为异物,将索儿穿在一处,闲时拿来顽耍,这去,但恐取经人不得到此,却不是反误了我的前程也?”
受86版《西游》的影响,孙悟空是高大全,唐僧是迂腐不化,八戒是一只圈养猪,沙僧则只会说:大师兄二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
这样想来,六小龄童的表演固然好,但那只是他诠释孙悟空的一种方式,而周星驰、张卫健则是诠释孙悟空的另一种方式。徐峥的《春光灿烂猪八戒》也该是有自身的内在。
所以,孙悟空、唐僧、猪八戒之流已经不止是某一特定角色、名称,它俨然形成了一种文化符号。而文化符号可以有多种不同地表现方式。就孙悟空而言,六小龄童演得好,但并非最好,因为孙悟空好比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理解和表演方式都不同,且都难以符合名著,所以,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最好的孙悟空”,只有“不同风格的孙悟空”。
这样的阅读体验的否定,在后来查阅《西游》的创作背景与多种解读中找到了类因。《西游》是道家与佛家的争斗,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原都是道家神仙,被转了九世的金蝉子渡化成佛,一为斗战胜佛,一为净坛使者,一为金身罗汉。就连白龙马也沾了光,成了八部天龙广力菩萨。《西游》的收束,否定了道,肯定了佛。《西游》的开篇也是如此:“天生石猴,惊天动地。”玉帝的反应是——“天下方物,乃天下精华所生,不足为异。”然后继续过着歌舞升平的日子。虽小说未写如来的反应,但“眼观三界,心通十方”的他早就处处为招揽猴子留下伏笔。《西游》的行文更是如此:杀的渡的都是道家系统中的妖,而这些妖许多都是道家神仙的坐骑或童子。
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否定呢?了解到作者吴承恩的身世背景就不难解释,他是一个屡试不第的秀才,满腹经纶却未能通过封建的选拔制度谋得个一官半职。自然,走不通,那就否定它吧。于是才有了从道的出走,佛的回归。
对呀,否定和自我否定。恍然明了,所谓读书,所谓书之“圣贤”,是读书过程中,对自身做为人这一特定身份以及独一特性的再一次思考与重新定位。简而言之,就是对书的重新否定认识和自我的重新否定认识。有人说“人的本能,就是拒绝承认甚至去理解和自己认知相反的事物”,我想,读书的功效便是打破这样的本能。一旦你读着读着,产生了这样的大思考和与之相应的打破本能的行动,将这样的思考作为成长路上的某一个因子或借鉴,那么,你可能就走在成“圣”的路上了!
五
央视做了套节目,唤作《一本书一座城》,瞻顾整个阅读《西游记》这本书的历程,戏谑为“一本书,一段心路历程”毫不为过。何为“圣”?通天本事是“圣”,坚韧毅力是“圣”,济世情怀是“圣”,亮剑精神是“圣”、检索反思是“圣”......读一本书,走一段路;走一段路,成一本书。那成书的一刹那,也是“圣”。常读常新大抵如此,《西游记》的阅读只是我整个阅读生命的起点或某个节点,断不能是终点,而我对于“圣贤书”的“圣”的寻找与定位也远没有停歇终止。当我把这样的阅读体验融汇到我的阅读生命中去时,我想也可以算是“圣”。何为“圣”?正如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创作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中的哈罗德,得知二十年未见的老友绝症不久世间,竟觉得步行去见,会挽回其生命。为这么一个莫名的虔诚,一个人,87天,英里,只为己心朝圣。至于我,为了幼时的一个书之“圣贤”的憧憬,可能天或0天,可能0英里或00英里,只为我心能朝圣,一个人的朝圣。
◆◆◆◆
指导师点评
卢老师
此文语言流畅、一气呵成,语言幽默且有文采。引经据典,信手拈来,可见小作者读书甚多,真正做到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文章从初识到影视印象,再到初读、细品的顺序写下对《西游记》的理解与认识,由浅入深,用对“圣”的理解贯穿全文,既写出了孙悟空的成长经历,又写出自己读书的心路历程,更写出了人生感悟。
小作者这种研读作品的精神值得肯定,如若不是对《西游记》的深入研读,也不会有这样一篇佳作。
(海亮华侨学校卢芳芳)
03
从低俗滑稽走向恢弘严肃
——读《堂吉诃德》有感
作者简介
大家好,我叫章子敬,是个勤于思考、喜欢写作的九年级学生,现任温州市第八中学甘泉文学社社长。孩提时期,我的母亲总在睡前为我念几段故事,也许这些故事如今看来幼稚无趣,可在年幼的我心里却刻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记,让我对阅读有了兴趣。随着年岁增长,我的阅读范围从童话到了小说,从国内到了国外。鲁迅、沈从文、契诃夫、欧·亨利……一位位文学巨匠透过文字与我促膝长谈,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受益良多。直到今天,无论一天的学习任务多么繁重,我依然在睡前阅读几页书。这份热情让我在写作方面获得进步,获奖固然令人欣喜,但是在文字中徜徉,无拘无束地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更让我有成就感。对我来说,这便是最好的享受。
◆◆◆◆
始读:序言的提示
读一本好书,序言总能为我们带来启示。《堂吉诃德》的序言不同于当时惯用的十四行诗、讥讽诗和颂词,而是介绍了这篇序言的由来。在“我”与朋友的对话中,几行不同寻常的文字将我吸引:“你这本书的宗旨是为了消除骑士小说在社会上和百姓中的影响和地位”,“你的目的就是要推翻骑士小说胡编滥造的那套虚幻的东西。”这是作者所提示的本书目的与宗旨。既然作者本意如此,那么带着这份认知,我们细细往下品读。
一观:领略堂吉诃德的疯
堂吉诃德,一个被作者模糊了出生地,被读者嫌弃为“疯子”的主人公。
他本是拉曼查某地一名乡绅,年近五旬却无所事事,便以骑士小说蹉跎时光。久而久之,心神为之蛊惑,于是备甲备马,效仿书中之人,作为游侠骑士“曼查的堂吉诃德”远征天涯。不久后,他“决斗”落败而被送归,可他不死心,在伤愈后利诱一位淳朴的农民桑丘作他的侍从。于是,堂吉诃德身穿破盔甲,骑着瘦老马,带着土随从再次踏上了骑士路,这一次他无所不为,哪怕身边的桑丘不断提醒他,他仍无动于衷,“与风车决斗”“与绵羊混战”“荒野山谷的疯癫”等他的“光辉事迹”贻笑大方。几乎在所有人的眼中,他都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踌躇满志的他花数天时间为自己与马取了个响亮的名号,将一位普通农村姑娘幻想为自己无比美丽的心上人,硬是用想象力凭空为自己营造出了一个浪漫而光怪陆离的骑士世界,在其中恣意驰骋,信马由缰。在他眼中,世界正如同骑士小说中所描写的那般,快意恩仇,行侠仗义。但他却忽略了现实的种种局限。
他曾为证明心上人虚幻的美与路人大打出手,而对方甚至未曾听说过她。堂吉诃德是这么说的:“不管你们是否见过她,重要的是你们得相信、承认、肯定、发誓并坚持说她是最漂亮的。否则,你们这些高傲自大的人就得同我兵戎相见。现在,你们或者按照骑士规则一个个来,或者按照你们的习惯和陋习一起上,我都在这里等着你们。我相信正义在我一边。”多么理直气壮啊!几个霸气的“不管,是否,否则”行云流水,张嘴就给人家扣上了“高傲自大”的帽子。叫人怎么不生气?怎么能认同?窥一斑而知全豹,堂吉诃德的种种行为与当时的社会处处相悖,又叫人如何认同他呢?堂吉诃德不被人当成疯子才怪!
我相信无论是谁,看到书中描写的堂吉诃德的狼狈样后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笑他什么?笑他无视眼前的现实而沉溺在幻想之中。骑士的时代早已过去,堂吉诃德作为“最后的骑士”,种种认知早已愚昧落后。他疯疯癫癫、神志不清,只凭一腔狂热做事,在这个提倡“三思而后行”的时代,他显得多么粗鄙野蛮。在我看来,他引起的数十番冲突尽是鸡蛋碰石头,尤其是这鸡蛋非但不吸取教训,反倒撞得越发起劲,这种疯傻的状态着实可笑。也许,这就是作者“为了消除骑士小说在社会上和百姓中的影响和地位”手法的体现。
而读者,就仿佛在乡野村头看那些草台班子正起劲地上演那一幕幕低俗滑稽剧,随着剧情拖着腔起哄。
二品:斟酌塞万提斯对骑士的态度
随着剧情的推进,我渐渐地有些迟疑。我是否误解了塞万提斯的意图?从他对堂吉诃德里里外外的设定来看,我原以为他会如秋风扫落叶一般毫不留情地行笔针砭骑士。然而在这个百余万字构成的世界里,堂吉诃德扮演的似乎不只是个逗人发笑的小丑,展现的也并非是简单的“二元对立”。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嘲讽”二字,但似乎又不仅如此。
恍恍惚惚,一声吃痛的“儿子打老子!”惊动了我。是他,是那个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人——整日沉溺在幻想中,处于社会底层,却用“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来自我安慰的“名人”——阿Q。Q与堂吉诃德的首字母相同,据说鲁迅先生之所以要给主人公取这个名字,就是为了向堂吉诃德致敬。
阿Q一贫如洗无所事事,无知又无能。一手“精神胜利法”用得炉火纯青。跟别人打架,打不过就嚷:“儿子打老子!”于是他在想象中克敌制胜。当他骂假洋鬼子挨揍之后,就把气撒到比他更弱的小尼姑身上,欺凌弱小以转嫁痛苦从而获得虚假的快意。
而堂吉诃德与阿Q可说是在幻想理念上走向了两个极端。
堂吉诃德被牧羊人砸得头破血流,他非但不泄气,反倒安慰随从桑丘:“咱们经过的那些暴风雨,都是马上要天晴风定的征兆,表示时势要好转”,使他那行侠仗义的抱负不致被泯灭。他相信“建立骑士道就是为了保障女人的安全,保护童女,扶助寡妇,救济孤儿和穷人”。他的精神胜利法积极向上,愈战愈勇,源自塞万提斯嵌入堂吉诃德心灵的骑士思想。他在磨难中始终恪守自己的骑士道,屡败屡战而不偏不倚。哪怕他的行为与阿Q同样可笑,他昂扬高洁的信念与阿Q的自卑消极心理相较,便高下立判。
他虽疯,却疯得侠义。他“相信骑士是上帝派到世上来的使者,是上帝维持正义的胳膊”,并且不折不扣地执行。堂吉诃德曾眼见一名农夫抽打孩子,命令农夫停手,并将孩子应得的工钱尽数付清,虽然堂吉诃德离开后“孩子还是哭着走的,而农夫却在那里笑”。然而在奉行骑士道的世界里,孩子理应在骑士的救助下得到公正。这般结局并非骑士道的错,而是当下社会的错。
他不气馁:“天叫我生在这个铁的时代,是要我恢复金子的时代,一般人所谓的黄金时代。各种奇事遇险、丰功伟绩都是特地留给我的……我是有使命的。”
全书描写堂吉诃德近50次的冲突,而出自“扶危济困”的近二十次,为了保护这个世界免受魔法的伤害而斗争十几次。这个人的古道热肠,救世情怀无时无刻不在体现骑士精神的高洁。我们有理由相信,对于骑士精神还是十分敬重的。难道堂吉诃德身上所体现的“锄强扶弱”“慷慨无私”不是被古今中外人们推崇的高贵品质吗?作者在“消除骑士小说在社会上和百姓中的影响和地位”的目的下却赋予主人公这样高尚的品质,必然包含作者更复杂的意图,我们由此看到了一幅广阔的西班牙社会全景,并看到了人们的宗教信仰、人生理想、遭遇的苦难……这已经不能用片面单一的角度读这部小说,远远超过了低俗滑稽剧所能容纳的内涵。
三问:堂吉诃德是全书唯一被嘲讽的对象吗?
一提起本书,许多人的脑子里就浮现了堂吉诃德的狼狈样儿。看着他耍疯,他周遭所有的人总是或捂嘴或捧腹或跺脚地笑。堂吉诃德越认真,大家笑得越欢乐。仿佛他就是书中被嘲讽的唯一的靶子。
细细琢磨,仿佛又不是那么一回事。在堂吉诃德第一次出发遇到旅店时,他把这个破旧旅馆当作城堡,演绎了一幕喜剧。在他与店主的交谈中,“店主听到称他为卡斯蒂利亚诺,以为自己的样子像卡斯蒂利亚人。其实他是安达卢西亚人,是圣卢卡尔海滩那一带的人,论贼性不比那个卡科差,论调皮也不比学生或侍童次。”
听到堂吉诃德如此称呼自己,这位店主的反应不也很有意思吗?品一品“贼性”这个评语,是不是值得玩味?
店主迅速进入了角色,介绍“他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曾投身于这项光荣事业,周游各地,到处征险,连马拉加的佩切莱斯、里亚兰岛、塞维利亚的孔帕斯、塞哥维亚的阿索格拉、巴伦西亚的奥利韦拉、格拉纳达的龙迪利亚、圣卢卡尔海滩、科尔多瓦的波特罗、托莱多的小客店和其他一些地方都去过,凭着手脚利索,勾引过许多寡妇,糟蹋过几个少女,还欺骗了几个孤儿,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几乎在西班牙所有法院都挂了号。最后,他隐退在这座城堡里,靠自己和别人的钱过日子,还接待各种各样的游侠骑士。这纯粹是出于对骑士的热爱,同时也希望骑士们分些财产给他,作为对其好心的报酬。”且看这个人吹嘘的事情,红口白牙净说胡话,坑蒙拐骗无所不做,但他以此为荣,而且还理直气壮地要求骑士们分点钱给他。此人话语一出,你不觉得塞万提斯已经不动声色地对他开始讥讽了吗?
看看他对骑士小说有多么了解吧!什么奥利韦拉,龙迪利亚等骑士小说中常出现的地名,他那是张口就来啊!呵,他不也是沉溺于骑士小说的主吗!而从店长的言行来看,他很担得起“贼性”“调皮”这些贬义评价。
再让我们来到使堂吉诃德真正成为骑士的那场“受封仪式”。
“他让人马上找来一本记着他给脚夫多少麦稭和大麦的账簿,让一个男孩拿来一截蜡烛头,再带上那两位女子,来到堂吉诃德面前,命他跪下,然后念手中那本账簿(就好像在虔诚地祷告)。念到一半时,店主抬起手,在堂吉诃德的颈部一记猛击,然后又用堂吉诃德的剑在他背上轻轻一拍,嘴里始终念念有词。然后,店主命令一个女子向堂吉诃德授剑。那个女子做得既利索又谨慎,因为她们必须注意,在举行仪式的整个过程中不至于大笑起来。她们曾目睹新骑士的英勇行为,终于没敢笑出来。授剑后,一位贵女子说:“上帝保佑你成为幸运大骑士,在战斗中为你赐福。”
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