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熊文聪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本文原载自
《法制与社会发展》年第3期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智合立场
摘要:“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是一个伪命题,之所以毫无质疑地广为学界接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是对不同种知识产权客体之共性与差异缺乏洞见;其二是忽略了法院采纳这一修辞表达背后的真正用意:遵守既有的制度安排,回避权利正当性之审查;其三是将“在不同利益诉求间划定权利边界”的规则误读为解决权利冲突之法,甚至将侵权视为权利冲突。哲学探问与法理思辨有助于揭示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谜题”之真相,也有助于俭省立法成本,达致解决现实困境的正确之道。
关键词:权利冲突知识产权客体法律模糊性权利正当性
不断重复一个梦幻,就能把它变为现实。
——尼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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