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1月19日在赤壁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义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上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将严格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和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为赤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围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发展保障稳定
坚持司法不忘大局、办案考虑发展,以工作新成效服务发展新常态。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件人,批准逮捕件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件人,提起公诉件人。坚决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件35人,起诉23件35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用人身、财产强制措施,着力营造宽松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依法宽严相济在严格依法办案前提下,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轻微犯罪,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措施对轻微刑事犯罪从宽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19件30人、决定不起诉9件9人。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执法办案方式,确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5件5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要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并依法封存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记录。
三是深化检察群众工作突出平安赤壁建设,通过市委“基层工作日”、咸宁、赤壁政法系统“千名干警进千村解千难”等活动,全院干警进入乡镇村社区80个网格,以普法教育、治安防控、化解矛盾纠纷、关爱弱势群体为工作重点,以法制讲座、图片展示、设点宣传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9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余份,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整治活动20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余次。认真谋划、开展所挂点的茶庵岭镇云台山村“三万”、“基层工作日”、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中心工作,坚持1名党组成员带队,3名干警常年驻村,全院干警定期下村,统筹推进文明共建“一五一十”工程、结对帮扶、走访慰问、圆梦村民“微心愿”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共计投入资金、物资折款17万余元,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既通过司法办案向全社会传递正确的价值取向,又加强预防犯罪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营造勤政廉政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是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协作沟通,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5件17人。全年共立案侦查21件3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件23人,渎职类案件7件8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15件22人。先后查办了市教育局原副局长王某某、李某某等11件13人贪贿渎窝串案(其中局班子成员6人)、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某某等商务系统拆迁工程中4件8人受贿案、市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某某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按照省、咸宁市两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先后抽调办案骨干12人次参与办理我省十堰等地职务犯罪专案,彰显了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
二是强化职务犯罪预防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按照全省检察机关“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对涉农惠民领域、行政执法等领域的9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及时提出检察建议9份,推动发案单位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堵塞诱发职务犯罪的管理漏洞。以加强公务人员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的预防教育为重点,坚持实行班子成员带头宣讲制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13场次,听课人员余人。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坚持公平正义,全面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切实保障公正文明司法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增强诉讼监督实效,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重点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件。提请刑事抗诉5件,咸宁市检察院已支持抗诉3件。坚持实行庭前会议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7次,充分阐明检察机关的意见、定罪理由和依据,提出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加强了对审委会决定案件的监督。
二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对看守所监管执法和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检察活动,共启动法律监督调查32件,向监管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提出合理化检察建议14份。如对罪犯杜某,在其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情况下,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现罪犯杜某已被收监执行。开展对特赦部分罪犯的同步监督检察工作,3名符合特赦条件的罪犯被依法特赦。
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调查违法等手段,统筹推进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类案件件,开展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3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进行法律监督调查案件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5件。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强化创新意识,切实增强深化改革创新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做好财物保障省级统一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办案责任制等改革工作,及时完成了保障基数核定、经费上划、预算编制等工作,实现了财物保障省级统一管理。认真开展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检察官工作,从56名具有检察官身份人员中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全省统一入额考试,经过严格业务考试、业绩考核、专业资格审查等程序遴选的28名进入员额检察官工作已基本完成,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加快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后的新形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制等工作机制,做好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等工作,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37件。
三是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回访和信访接待、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等方式,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活动的途径。
四是启动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启动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精神和相关专业知识,积极参加最高检组织的专题调研活动,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正逐步开展。
五是逐步完善检务公开机制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理念,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检务”新平台建设,大力发挥检察门户网站、检务
五是更加重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继续深化分层分类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坚持权责统一,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认真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健全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干警做自觉践行和弘扬法治精神的表率,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保障和促进赤壁经济社会发展履职尽责,再创佳绩。
编辑:吴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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