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记者从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该局从20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咸宁各乡村中的鄂南民居风格建筑照片及相关资料,将从中遴选出个优秀房例,作为全市鄂南民居风格建筑推广图集的设计参考。
(图为赤壁羊楼洞)
征集时间
年5月20日—年6月20日
奖项设置
按照主要为乡村建筑献图献策、适当奖励、重在参与的原则,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由主办方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其中:一等奖20名,每名奖金0元;二等奖30名,每名奖金元;三等奖50名,每名奖金元。
征稿细则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不设参赛者职业、年龄、地域等限制,鼓励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参与,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同一参赛者不限参赛作品件数。
2、同一栋建筑视为一件参赛作品,投送的每件参赛作品,应包括参赛作品现场照片、参赛作品文字简介等两部分素材,其中:
(1)参赛作品现场照片:要求提供建筑物现场正立面、侧立面、背立面的完整清晰彩色照片各一张;
(2)参赛作品每件文字简介(字以内):包括参赛者姓名、联系电话、创作时间、创作地点+建筑物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建筑物所在地点(细化至**县市区**乡镇**村**组)+建筑物结构类型(砖混结构、框架结构、轻钢结构或其他结构等)+建筑物造价(不含内装修)+建筑物美在哪里的文字描述(可以从建筑外观、功能、特色文化与现代需求的融合、建筑整体与乡村风貌的协调等角度描述)
3、投递的参赛作品主要彰显“鄂南民居建筑风格”特色,其他风格的民居建筑可适量推荐。上传的照片应为原始现场图片。投稿者须提供投稿人自行拍摄的图片资料,受委托投稿件,则须附有关委托凭证;若存在拍摄地点不在咸宁市域范围内或擅自利用他人作品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若照片与主题无关,或未按参赛作品要求提供素材,将视为无效作品。照片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等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或接片外,不得用电脑或相关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本次活动不收取参与费,不退稿。报送作品,即视为授予主办方在媒体、画册、展览、发行以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商业广告除外),并不再支付稿酬。
6、参赛者自愿拍摄照片,应注意自身安全。因拍照发生的意外,均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参赛者一旦投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投递方式
本次活动只接受网络投稿。参赛作品请按统一格式放入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的名称格式为:“最美鄂南民居”随手拍(相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或“最美鄂南民居”随手拍(手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如投稿作品没有按此格式进行投稿,或投稿内容不完整,将视为无效稿件。
指定邮箱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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