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咸宁日报记者陈希子报道:10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制定出台西凉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促进流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考核范围涵盖西凉湖涉及的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基本原则,明确划分各区域的污染治理责任,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将认真落实西凉湖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每月负责西凉湖各点位水质监测及监测结果汇总,实施每月监测,每季度考核。
据悉,方案以西凉湖水质改善为目标,强化政策引导和沟通协调,搭建全域联动、合作共治的政策平台,充分调动流域各县(市、区)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为促进我市西凉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