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如白驹之过隙,逝如奔流之忘川,一年时间转瞬即逝。年1月23日上午,赤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隽主持召开院党组成员向全体干警述职大会。
院党组成员们也敞开胸襟,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给赤检君送上一份沉甸甸的“账单”。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海波(分管控申、群众、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控申工作以“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为目标,做好信访工作,做到文明接访、挂牌接访。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55件62人,开展信访重大问题大排查专项工作,为确保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稳定环境。刑事赔偿、刑事执行、群众工作都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活动,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对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活动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做到了检查不留死角,不漏管一人。二是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回头看”,对年01月到年06月期间所判财产刑全面检查核对,重点对职务犯罪案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以争创第五届全国一级驻所检察室为契机,获得第五届全国一级驻所检察室、全省十佳驻所检察室称号。四是社区矫正工作确保无一漏管,无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现有矫正对象人,全部在管控之中。五是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维护了公平正义。六是群众工作在归口抓总基础上,全员参与,分工负责,整体推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朝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年,我院纪检监督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廉洁从检的要求,围绕新一届院党组确立的“励精图治,再创辉煌,推动赤壁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目标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管理,凝心聚力,创先争优”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一是强化职能加强监督、进一步做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四是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五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促进了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了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更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加振奋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富有成效,为推进赤壁检察工作跨越发展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赤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秋林(分管侦查监督工作)年我院侦查监督部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在赤壁市委及院党组的领导下,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践行“两学一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赤壁市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的件人相比,件数上升35.2%,人数上升15%。经审查后批准逮捕件人,分别上升35.2%和7%;不批准逮29件,占受案总数和人数的11.8%和16.3%。不捕案件中,不构成犯罪不捕3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12人,轻微刑事犯罪、悔罪、刑事和解无逮捕必要不捕41人。监督立案件51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该立不立情形立案45件,监督职侦部门立案2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案件9件,立案5件。全年监督撤案9件。纠正漏捕25人。纠正违法51件次(其中书面纠正违法29件,口头纠正违法22件),与去年同期的14件相比,上升.3%。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上传案件信息件,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坚持抓主体责任落实,坚持警钟长鸣,全年无执法错案,无违法违纪案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华平(分管公诉工作)
年我部共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件/人,受案件数与去年同期(余件/人)相比增长近80件案件,增长达23.6%;审结件人其中未成年人报捕案件11件11人,批准逮捕8件8人,追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11件14人,提起公诉4件5人,不诉7件10人。通过办案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发意见书9份,对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开展心理疏导12人次,开展亲情会见8次,开展法制宣传29次,落实法律援助12人次,进行帮教12人次。提起公诉案件件/人,撤回起诉1案件;不起诉案件16件/22人,改变管辖4件/14人,追诉遗漏犯7人漏罪67起,发出检察建议7份,纠违2件。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初春(分管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民事监督方面,去年办结法院裁判结果类监督案件11件,其中法院根据本院检察建议启动再审5件,其他处理6件;办理对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类案件11检,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违法活动得到纠正;办理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类案件10件,在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协调和督促法院执结了相关案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件。同时,移送违纪、犯罪线索2件,相关部门正在立案查处之中。调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1件已经省院批准立案。民事监督的各类案件数普遍较年有所上升,质量有较大提高。行政检察监督方面,全年办结行政审判活动监督类案件17件,全部被法院采纳或接受;办理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另受理申诉案件18件,全部以息诉方式结案。调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通过咸宁市院审查4件,另1件正在审查之中,并均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4家行政主管部门产生了积极影响,起到了督促和警示作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葵(分管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工作)年工作坚持“仰望星空”(紧紧围绕院党组工作思路和目标开展工作)、脚踏实地(工作力争落小落细接地气)。一是聚焦争创“全国文明单位”“高大上”目标,做好“细小实”基础性工作,在院党组领航下,在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隽同志亲力亲为下,做好“跟班员”,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与检察文化、机关党建、司法改革紧密融合,认真做好申报、迎检、宣传工作,一项一项抓落实,“全国文明单位”“花落”赤检,省级文明单位被再次确认。二是围绕服务主基调,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办文、办会、办事,检察信息、宣传、调研、队伍建设、工资福利、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形成了良好舆论氛围,树立了良好检察形象。三是紧盯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年来,本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受到来院调研的最高检、省检察院、咸宁市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加强基层院建设工作在咸宁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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