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灯完善的道路上,
不论城区还是郊区,甚至高速上,
开远光灯对我们的视野没有明显改善作用,
反而会让其他车的司机晃眼,提高了危险系数。
对于人人喊打的“远光狗”,
我们是既气愤又无奈!
对于滥用远光灯
按照法律规定罚款50元扣1分
对于司机们来说好像作用不大
这几天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放了大招
↓↓↓
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曝光台
夜间行车时,远光灯对汽车驾驶员的视线有很大帮助。然而,滥用远光灯易导致行人及对向司机短暂“失明”,还会影响其他驾驶人的行车判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表示,滥用远光灯行为一旦查实,将罚款50元记1分。
车牌:鄂LDQ
车牌:鄂L车牌:鄂L68H51
车牌:鄂L67P97
车牌:鄂L
车牌:鄂L7X
以上数据来源于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一、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不良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在与其他车辆、行人交会时,改换近光灯,以防炫目;
二、路况不熟,需要看路牌等标识牌时,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应当迅速恢复到近光灯;
三、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以提醒前车注意避让;
四、在行经拐角、弯道、无信号灯十字路口时,可以变换使用远近光灯以作提醒;
五、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进隧道行驶,开启远光灯,遇车辆交会,提前变换为近光灯。
公告再来复习一次
关于赤壁市城区新增电子警察的公告
为确保赤壁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近期,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部分路段新增电子监控设施。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1、陆水湖大道众城国际1处,抓拍违法使用远光灯;
2、河北大道金桥宾馆1处,抓拍违法使用远光灯。
上述监控设施自年7月5日起启用,监控地点已设置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动车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特此公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7月3日
再次呼吁广大司机朋友们
除非在必要的情况下
一定不要乱开远光灯
害人害己啊
点击左下角,进入“圈”!无!所!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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