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无
如果要总结自己年最有意义的几件事,大概就是出去玩了一圈,逛遍了大半个中国。
从西藏到西安,从自己的老家山东到湖南长沙,最后又回到自己租了房子的深圳。这一圈逛下来有什么感悟?
答案是越来越羡慕古人的生活。
古人所生活的那个世界有严重的两级分化,做农民,可能就会一辈子守着自己的那一块黄土地,听到的最远的新闻来自邻村,去到过最远的地方是为了完成政府派下的徭役。
可如果做读书人,甚至于将来通过科举做了官,那你就会接触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读书的时候,可以找一座深山道观隐居,可以漫游各种地方,求学从师;刚刚做官,需要锻炼,所以在全国各地调来调去,顺便就了解了祖国各地的大好风光;做官了,退休了,想出去玩,根本不用跑太远,出门就是自然,出门就是风光。
文人出行容易,所以“游记”这一体裁才渐渐地发扬光大。历史上著名的游记很多,这里举几个我熟悉的,柳宗元被贬永州写下的《小石潭记》,欧阳修得“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还有苏轼前后两次在赤壁的潇洒文章。
他们的一生都是丰富而充实的。
今天要说的这位诗人来自唐朝,名字叫做于良史,并不是一个多么出名的诗人,在输入法中打出“yuliangshi”也不会自动出现他的名字。
他在唐肃宗年代当官,做到了侍御史,唐肃宗就是玄宗的长子李亨。后来在德宗贞元年间,又被徐州节度使张建封辟为从事。这就是史料上能够查到的关于于良史的记载。
关于他的诗歌,历史评价其五言诗清丽,对仗工整,并不是一个很有特色的评价。
对这位诗人更具体也更直观地了解,还要从下面这首诗歌中来,诗的题目叫做《春山夜月》,听起来就觉得是一首很美的诗,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诗歌写自作者某一次出游的经历,正是草长莺飞,春光大好,作者开开心心去附近的山上采风观光,没想到一下子开心过了头,太阳都下山了还没有回家,只好趁着月色慢慢往回走了。
不过还好,月色正明。
美好的春色与夜色甚至让诗人有些流连忘返的感觉,一边往回走着,一边恋恋不舍,写下此诗。
春山夜月于良史〔唐代〕春山多胜事,赏玩夜忘归。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兴来无远近,欲去惜芳菲。南望鸣钟处,楼台深翠微。
首先是一个很平常的开场,简单地介绍自己为何事而淹留。
原因是这春山之中有太多的美景胜事,我见了它们就走不动路。看见一朵花,要蹲下去细细观赏,看见刚刚苏醒的昆虫,看见林中翻飞的鸟鹊,当然也看见了整一座的春山,沉浸在这整体的美中。
大自然的美永远是人类眼中所能见到的最极致的美,所以诗人在山中流连忘返,一直到明月高照。
接下来的两句是全诗的诗眼,通常第二联并不会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起承转合,只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可在这首诗中,正是第二联将诗人想要表达的情感,表现的意境描绘到了极致。
“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
多美的两句话,多纯真的两句话。
从小溪中掬起夜晚清澈的流水,可以看到明月就在手心;
在花丛中赏弄春花烂漫,归去时候芳香已然沾满衣袖间。
人与自然的契合被这10个字完美地诠释出来,同样,诗人所一直崇尚的对仗工整对诗句的美感也发挥了关键作用。诗的对仗十分工整,然而很少有人工雕琢的痕迹,这样浑融的诗句并不多见,普通诗人可能一辈子只有那么一瞬间福至心灵。就算著名如杜甫,精深如杜甫,这样的句子也屈指可数。
嵌在律诗之中,丝毫不违和却又让人清晰的感觉到,石头中孕出美玉,流水中藏着珍珠。
后面两句是第一句的连续,兴致到了,不管远近都要去到那里;如今该走了,却还是恋恋不舍,意犹未尽。诗人的表现可以用贪心来形容了,兴趣所至,能够到来这里已经是幸事。游玩一天仍然不尽兴,这山水究竟有多么让人沉醉呢?
忽然之间,听到了远方的钟声,于是向南方深沉的夜幕望去。
望去的地方是一片翠色,在夜的掩映下逐渐变得深沉,不过还能依稀看出点缀其中的楼阁,或许,那就是诗人要归去的方向吧。这样的结尾再一次扩大了诗歌的意境范围与深度,在悠悠的钟声里,留下一片片的飞白。